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说明及公开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2-02-10 09:03:35     来源:县应急局 阅读次数: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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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 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

2.贯彻执行、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和指导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和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实施。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实施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砚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内设的办公室、风险监测与救灾救灾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安全监管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5个行政股室,下设县地震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应急救援队、应急指挥中心4个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0名(行政10名、事业18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实有干部职工43人,退休人员5人; 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特种车辆2辆(不占编制),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学习宣贯,扎实抓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一是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为载体,抓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中央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截至目前,召开10次党委会、5次干部职工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15场次。二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醒制度,督促学习宣传。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纳入每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醒函的内容抓落实,督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宣贯。三是认真落实全省、全州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及相关会议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落实落地。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对我县辖区内的 78户非煤矿山企业、80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8户重点工贸企业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目标管理。二是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取缔非法临时摊点 6个,没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6件、24盘。三是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分三期分别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重点工贸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专家排查、政府综合督察等方式对全县96户非煤矿山企业;28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26工贸行企业(规模以上企业 37户、重点监管企业36户);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8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等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共发现隐患778条。针对查出的隐患下发202份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现已整改748条,整改率96.1%。未整改的30条正在整改中。

3.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倡导“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社会理念。抓好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学法计划,安排学法内容,集中专题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组织学法,认真开展法规宣传工作;6月6日上午,启动砚山县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砚山行”宣传仪式,县四班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部分企业代表共3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共开展安全咨询日等宣传活动20场次,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2万余份,画报1800余份,摆放安全警示展板180余块,悬挂安全标语150余幅,出动安全宣传车50辆次,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20次,受教育群众500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意识。二是抓实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单位申请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材料接件、受理、送达等工作,办理行政事项接件、受理180件。

4.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全县共立案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一般违法行为6起,共受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件、信访件4起,不在本部门办理范围的指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4起举报案件经给予来访者满意的答复和意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事故和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一律实行提级调查,2021年以来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173.16万元,其中对事故责任企业行政处罚罚款167.82万元、事故责任人行政处罚罚款5.34万元。

5.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及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一是及时发放冬春救助资金及物资,2021年下拨抗旱资金120万元、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0万元。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10万元;发放抗旱资金100万元,累计救助受灾群众2672户、18276人。确保了全县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效维护了灾区社会安定。二是做好安全度汛准备工作,保证水库、坝塘安全度汛。成立汛期安全隐患检查组,对27个库(塘)进行抽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三是抓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44个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开展巡查排查15次。四是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按照“重基础、重措施、重短临、防大震”的工作思路,明确了震情跟踪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好震情领导带班制度,实行地震宏观异常“零报告”制度,抓好18个宏观观测站(点)和地震群测群防员的管理和指导。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升安全本质水平。开展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8次,依法关闭非煤矿山13家,完成整合重组矿山1个,完成转型升级矿山29个。

7.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年行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一是推进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制定《砚山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有序推进落实并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以治理重大隐患和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三是抓好县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组织对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丘砚和那兴高速公路砚山段、500kV天星变等34个重点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发现138条隐患和问题,已按程序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129条,整改率93.4%。四是狠抓民爆物品、易制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

8.主动应战,扎实开展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普查机构。2020年12月印发《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二是夯实基础,更新完善普查区划。积极与县民政局对接最新的行政区划资料,并结合我县高清遥感影像地图和矢量电子地图,于今年4月底前完成了普查区划的名称、代码、边界、驻地的更新核实和审核上报工作。三是高位推动,全力抓实普查。印发《砚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并于7月20日召开全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启动会,各普查牵头单位、责任部门迅速行动,对照区划、要素全面展开第一阶段普查。截至目前,完成清查数据1388条,其中承灾体510条、减灾能力170条、历史灾害708条。

9.切实抓好应急救援自身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的审查备案。共完成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49个(家),近三年来全县纳入直接监管对象的企业备案率达99%以上。同时,以开展今年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契机,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乡(镇)和企业开展多层次、跨领域的应急救援演练20场(次);二是加大对应急救援设备装备的管理和使用培训。三是积极应对各类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累计接出警6次,出去应急救援队员70人次,动用应急救援装备器材15台次,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和稳定。

10.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强化值班值守。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充分运用气象、地震、水文、地质灾害等部门的预测预报成果,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发布、滚动播出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确保险情、灾害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告知。认真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做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轮值带班领导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联网畅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0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事业编制18人,机关工勤人员2名。在职实有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3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 5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5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1.7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376.6万元对比,减少224.83万元,下降率为16.33%,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专职消防员比上年减少,工资、保险等费用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51.77万元,本年收入1151.7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51.77万元,(本级财力1151.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376.6万元对比,减少224.83万元,下降率为16.33%,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专职消防员比上年减少,工资、保险等费用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1.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77万元,与上年1376.6万元对比,减少224.83万元,下降率为16.33%,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专职消防员比上年减少,工资、保险等费用相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7.0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9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68.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0.9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9.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9.61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8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84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5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87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0.6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974.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842.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2.91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59.25万元(基本支出159.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182.03万元(基本支出182.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13.27万元(基本支出13.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44.97万元(基本支出44.9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34万元(基本支出68.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44万元(基本支出38.4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54万元(基本支出8.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3万元(基本支出3.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住房公积金40.60万元(基本支出40.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2.16万元(基本支出442.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办公费30.55万元(基本支出3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印刷费2.00万元(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培训费1.00万元(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差旅费24.40万元(基本支出24.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万元(基本支出6.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万元(基本支出18.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工会经费16.77万元(基本支出16.7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其他交通费用27.60万元(基本支出27.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退休费16.93万元(基本支出16.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生活补助0.34万元(基本支出0.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92万元,较上年9.92万元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较上年 5.00万元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8次,共计接待659人次。无变动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2万元,较上年4.92万元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较上年4.92万元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无变动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厉行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33.07万元,比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26.82万元增加6.25万元,上升4.93%,增减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增加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30.55万元、印刷费2.0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差旅费2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0万元、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万元、细化工会经费16.7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60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砚山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591.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7.4万元,固定资产372.6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说明

1.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08(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2022年本部门无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

2.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10(另文下达),2022年本部门无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11,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13,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5.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14,2022年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6.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15,2022年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

7.新增资产配置表16,2022年本部门无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62201434200000

附件2:砚山县2022年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情况表2022021009003305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