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6 11:11:52     来源: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阅读次数:1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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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2021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2021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计划的编制和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和调配使用工作。承担全县跨区域出差、大型会议、重大接待、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用车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5个:办公室、节能与车辆管理股、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股、会议与接待服务股、财务财。下设事业单位1个:砚山县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规范管理,严把公务用车审核关

一是公务用车管理,今年以来,局机关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办法〔2018〕34号)文件要求,共审核批复公务用车处置、购置、变更登记车辆36辆。二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全县事业单位车改上报公务用车17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7辆、业务用车86辆,实际安装140辆,还未安装北斗定位终端的有卫健局新购置急救车、疫苗运输车13辆和农科局9辆拖拉机、6辆沼气清料车。

2、狠抓落实,节能工作初显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结合节能宣传周积极参与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节能视频4次,参与答题活动1次。二是加强宣传,精心制作了节能宣传周宣传单和宣传画报,以微信推广、QQ办公群转发、政务网站及等新兴媒体和电子屏等宣传形式为主,派发节能宣传单和宣传画报等形式,在公共机构中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宣传周向公共机构派发宣传单200余份,宣传画报40余份。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三是推进垃圾分类,2020年2月底开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到2020年6月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100%,各单位有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存放体系,比较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制度,大力宣传使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到日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创新措施,合理调剂办公用房

我局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规划、调剂、使用监管、清理规范及大中型维修等工作。2020年收到急需调剂办公用房的来函单位共7家,已调剂完毕的有4家,还有3家未调剂的单位因现有闲置办公用房用房满足不了目前的工作需求,调剂工作暂缓推进。

4、落实责任,积极开展创卫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安排,每周开展一次责任网格片区环境卫生清扫维护。同时每星期一开展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清扫维护活动,加强与挂包的同心社区沟通互动,利用开展主题党日等时机,积极参与挂包社区环境卫生清扫和基层群众宣传工作;二是推进健康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烟、心理健康和伤害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干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100%;三是强化控烟工作。在单位办公区域张贴无烟草广告、设置禁烟标志并监督落实;四是组织开展工间操运动。为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人民群众身体素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的要求,工作日早上8:00开展不少于20分钟的工间操,累计参加健身人数220人。

5、节俭高效,务实办会

把会议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对自身长期抓作风建设成效最全面、最集中的检验。坚持会务保障服务硬件软件双促进,加强与主办单位的协调沟通,对每次会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进行精细划分,对“会前、会中、会后”关键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明确工作任务到人,落实工作到项,逐一狠抓对应落实,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提升会议服务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抓好会务消杀和防疫,每天会前会后对会场进行消毒,参会人员量体温、戴口罩方能进入,会议座次每人必须隔至一米以上。高效优质完成每场/次会议保障服务工作,得到参会领导一致好评。2020年,共完成会议451场次,总人数54397人,其中,有正式通知文件和会议室使用申请单的有324次,无正式通知文件、无会议室使用申请单的有8次。

6、注重细节,狠抓会务接待各个环节

积极做好接待服务工作,逐步规范接待程序,细化接待内容,要求工作人员平时认真搜集各方面的资料,熟悉来客基本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在节约经费、热情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接待服务水平。严格按照制定的接待规定办事,严格履行审报批制度,不越级上报。每月底按时完成月报表给相关领导,与定点接待酒店发生的费用无一差错。2020年1月到12月,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接待各级领导到砚考察检查、调研交流及客商共接待宾客270批/次,共计4543余人。其中,接待省部级领导6批/次177人;重要会议活动11批/次1942人;接待外县市到砚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共批7/次135人,接待省州领导到砚检查、督察、督导、巡视等206批/次1637人,客商40批/652人。

7、抓实扶贫工作,巩固扶贫成果

按照年初扶贫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入户走访,同时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继续围绕“二不愁三保障”,动态掌握各项指标有无大的波动,以免出现致贫返贫现象,同时督促挂勾户做好饮水卫生安全,室内外及厨房物件摆放整齐,经常清扫房前屋后卫生,提升整体人居环境,按照扶贫工作及时上报各种材料,已按要求及时上报一、二、三季度“三顺一倒查”表及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县、乡、村三公开”情况统计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工作作风,梳理本单位“本清单”,对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进行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并认真总结。根据脱贫攻坚总指挥部消费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向行政事业单位食堂推介扶贫产品并统计销售情况,截至2020年9月20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食堂共采购扶贫产品29101.5公斤,采购金额12.43万元,惠及档卡户43户,惠及档卡户金额4.01万元,带动档卡户就业岗位20个。

8、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平稳安全

不断健全完善公车平台管理制度,用好“全省一张网”公务用车智能管理系统,定期对公务用车出行轨迹进行监控。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规范中心车辆维修管理,车辆维修小组严把维修关,并做好车辆维修记录,为平台车辆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杜绝了车辆的过渡维修保养。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与驾驶员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季度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邀请保险公司人员为驾驶员授课;每季度向交警部门查询驾驶员的违章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和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工作做到零投诉,零事故。2020年1月至10月平台共派车3298次,出车天数4894天,服务人数15137人,行驶里程580419公里,最远保障距离899公里,最长派出天数21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41辆,实有车辆4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3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6.9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财务总收入与上年524.01万元对比增加12.93万元,比上年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都较上年有所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6.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6.9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3.9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6.94万元(本级财力536.9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524.01万元对比增加12.93万元,比上年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都较上年有所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6.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3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94万元,与上年524.01万元对比增加12.93万元,比上年增长2.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都较上年有所提高;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故附件《项目支出预算表05-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另文下达)》表为空。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故附件《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表为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489.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公务公务交通补贴和工资福利等支出,及职能范围工作的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4.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单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3.7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本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其中:基本支出536.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4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2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31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交通补贴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故附件《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表为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从本部门实际从发,无采购项目,无政府采购,所以无政府采购货物、无政府采购服务、无政府采购工程。故附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新增资产配置表10》表为空。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99万元,较上年477万元增加222万元,比上年增长57.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年初县级不做预算安排,由州级统一预算,年终根据实际支出据实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91.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相同,共接待450批次9500人次。其主要为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和服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砚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8万元,较上年386万元增加222万元,比上年增长57.5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8万元较上年186万元增加222万元,比上年增长83.7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与上年相同。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8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9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部门继续认真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定了财务相关制度及内控制度,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严格管理好项目资金,争取在厉行节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2200443000111

砚山县2021年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