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2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4244
| 杨应涛 毕兴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江那镇郊址社区郊址村小组 | 532622101202JC15616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433.99㎡ | 住宅 | |
2024245
| 高天芳 高忠鑫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阿猛镇阿猛村委会石丫口村小组 | 532622104201JC01812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 建筑面积:228.44㎡ | 住宅 | |
202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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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兴才 苏瑞连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平远镇田心社区上营村小组 | 532622102103JC01443W00000000 |
宗地面积:150㎡
| 住宅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