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2024145号)
发布时间:2024-06-21 14:57:04     来源: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阅读次数:165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2024145

 

杨海波

杨海英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砚山县平远镇丰湖社区东平路卖鸡巷

532622102102JC00935F00010001

宗地面积:155.93㎡

建筑面积:389.57㎡

住宅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