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8日,继承人李金洪因继承被继承人李开福华的遗产向我所提供相关资料,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对继承人李金洪因继承被继承人李开福的遗产的继承事实作如下公告:
一、法定继承人:
继承人1:侯自英,女,现住:阿舍乡坝心村委会旧寨组,系被继承人之配偶。
继承人2:李忠平,男,现住:阿舍乡坝心村委会旧寨组,系被继承人之子。
继承人3:李忠明,男,现住:阿舍乡坝心村委会旧寨组,系被继承人之子。
继承人4:李忠方,男,现住:阿舍乡坝心村委会旧寨组,系被继承人之子。
继承人5:李金洪,男,现住:阿舍乡坝心村委会旧寨组,系被继承人之子。
二、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李开福于2020年06月17日因病在旧寨死亡。
三、被继承人死后留有遗产:位于砚山县阿舍乡坝心村委会旧寨组,土地证颁发号:砚集用(1990)字第1501号的全部的产权。
四、继承事项:经全体法定继承人协商一致,对被继承人李开福的上述合法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被继承人李开福的配偶侯自英、子女李忠平、李忠明、李忠方自愿放弃该遗产的继承权,由李金洪单独继承。
2、侯自英、李忠平、李忠明、李忠方自愿把该不动产属于自己的五分之一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赠与李金洪一人。
3、由继承人李金洪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4、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3年3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阿舍自然资源管理所一楼
联系电话:0876—3840070
特此公告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