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继承人权梦杰因继承被继承人权树林的遗产向我中心提供相关资料,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对继承人权梦杰因继承被继承人权树林的遗产的继承事实作如下公告:
一、被继承人:权树林、于2019年6月28日因病死亡。
二、被继承人权树林死后留有遗产:位于砚山县江那镇新丰路2号、不动产权证号:《云(2022)砚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148号》。
三、继承人:被继承人权树林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其父亲权高云(2012年死亡)、母亲权玉芬(1993年死亡)、无配偶、独女权梦杰。
四、继承事实:经继承人权梦杰提供资料并确认,被继承人权树林的父亲权高云(2012年死亡)、母亲权玉芬(1993年死亡),被继承人权树林2012年与董华离婚至死亡未再婚、子女只有权梦杰一个独生女继承该遗产,并由权梦杰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2022年8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审核室
联系电话:0876--3131670
特此公告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