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7月05日至2022年7月25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原食药监局二楼)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0876-31319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2206 | 洪 新王茂菊 | 宅基地使用权 | 砚山县江那镇羊街社区羊街村小组安置区窑房坡135号 | 532622101203JC00901W00000000 | 宗地面积:129.00㎡ | 住宅 | 宗地北至:本户外墙皮,抵洪文。 宗地东至:本户外墙皮,临通道。 宗地南至:本户外墙皮,抵洪云。 宗地西至:本户外墙皮,临道路。 |
2022207 | 蒋跃胜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维摩彝族乡炭房社区福安路224号 | 532622202010JC00800F00010001 | 宗地面积:150.00㎡,建筑面积:282.00㎡ | 住宅 | 宗地北至:本户外墙皮,抵陈仕芬。 宗地东至:本户外墙皮,临道路。 宗地南至:本户外墙皮,抵蒋忠恩。 宗地西至:本户外墙皮,临本户空地。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