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06月21日至2022年7月11日)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砚山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七乡大道原食药监局二楼)
联系方式:0876-3131670 0876-313190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2022149 | 肖朝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维摩乡普底村委会居那革组 | 532622202205JC01531F00010001 | 宗地面积:140.00㎡,建筑面积:85.46㎡ | 住宅 | 宗地北至:本宗地界址,抵罗德祥。 宗地东至:本宗地界址,临道路。 宗地南至:本宗地界址,抵李朝武。 宗地西至:本宗地界址,抵本户空地。 |
2022150 | 黄继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砚山县维摩乡岔路口禾源路 | 532622202010JC00199F00010001 | 宗地面积:60.00㎡,建筑面积:52.92㎡ | 住宅 | 宗地北至:本宗地墙皮止,抵赵代学。 宗地东至:本宗地墙皮止,抵收储土地。 宗地南至:本宗地墙皮止,抵沈思旭。 宗地西至:本宗地墙皮止,临道路。 |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