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安全不仅是每个人的责任,更是对社会、对家庭的承诺,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刻不容缓。为了更好地守护您和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为了城市的文明、畅通,砚山交警真诚呼吁和提醒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种交通陋习。
一、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
饮酒后驾车、骑车会造成无法正确判定车辆的距离、速度,感官和判断能力下降,对交通危险隐患难以发现,甚至失去理智、意识,无法正常控制车辆,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戴好安全盔,“慢行”守法规。
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骑行非机动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或是在机非混行车道内靠右边行驶,转弯前观察后方情况,使用转向灯或伸手示意。在车辆、人流较多的路口、路段,需在确认安全后下车推行。行人过马路走人行横道,在无人行道的道路上紧靠路边、躲避车辆行走,切勿斜穿、猛跑或与机动车抢行,禁止闯红灯、横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
三、系好安全带,行车莫超员。
驾乘车辆应当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一人一座、不可超员。机动车超员易导致车辆在行驶中失去平衡、发生侧翻等交通事故且乘员无安全带保护,一旦遇到事故更易伤亡。杜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在货车、三轮车等货运车辆车厢内乘坐,电动车不超过2人骑行,小黄车只能独自一人骑行。
四、三轮车、农用车辆不载人。
三轮载货摩托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或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五、货运车辆不超载。
从事货物运输行业的广大驾驶员朋友们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禁超载,注意人身及货物安全。货运车辆如若超载,容易出现转向困难、刹车失灵等情况,轮胎也易因负荷过重而出现变形甚至爆裂,进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六、无牌无证不上路,报废车辆不驾驶。
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就驾车上路行驶,不仅违法,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没有有效的号牌和保险等信息,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肇事者也可能面临高额赔偿和刑事责任。要到正规地点购买技术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千万不能图便宜购置报废车辆,当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七、停车要谨慎,避免“开门杀”。
遇到前方道路拥堵,耐心按序等候,不争道强行,不乱鸣喇叭,不乱变道加塞,不堵路口。机动车停车前应减速慢行,选择紧靠道路右侧的合适地点停靠,驾驶人提醒乘员开门时注意观察后方的行人、车辆,确认安全后,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下车。
八、夜间早休息,勿疲劳驾驶。
长途出行需保证休息睡眠时间,避免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驾车时出现困倦、头晕目眩等症状时,需立即到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安全地点充分休息。行车途中多注意观察道路交通环境,不打电话、不玩手机、不与车内人员热烈交谈,杜绝分心走神等危险举动。
九、多关注天气,用车勤检查。
遇雾、雪等能见度不足的天气时,要及时打开雾灯、示廓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控制车辆速度,减少变道、超车,避免占用对向车道,保持安全车距。行经冰雪路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以及施工路段时减速慢行、谨慎驾驶。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快撤离。定期保养车辆,及时排除险情。
十、文明驾驶,摒弃陋习。
驾驶时应集中精力,不吸烟、不接打手机,不开斗狠车,不开野蛮车,不开违法车。行至路口时要严格遵照交通信号指示,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切勿抢行,严禁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随意调头、横穿路面等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转弯时,需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在无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交通标志和标线,文明礼让,依规通行、停车、使用灯光,自觉礼让行人。不在摩托车、电动车上自行加装遮阳篷(伞),摩托车后座不能乘坐12 周岁以下儿童。
文明交通你我他,平安走进千万家!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从每一个文明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与文明同行,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文明、安全的交通环境,让爱回家,让安全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