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生产经营单位 、广大群众朋友:
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燃 ”。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作为便 捷、低碳的交通工具,为我们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 ,电动 自行车进楼入户 、“飞线充电”现象在部分居民小区、农村内依然屡禁不止,为切实开展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带来的火灾隐患,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 砚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电设施建设我先行。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生 产经营单位要在本单位管理区域内,建设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普 惠性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桩和消防设施,实现今年年内“应装 尽装”,让员工电动自行车“ 满电回家”;要大力推动居民住宅 小区在小区内外空地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桩,减少违规 停放充电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
二 、“满电回家”我带头 。广大群众朋友,特别是广大党员 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相关要求, 不私拉电线充电,不在楼梯间 、过道内 、 疏散通道 、 安全出 口、 共用楼道 、电梯前室、住房室内停放充电;不把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 、 单元门厅 、楼梯过道及住房室内,不占用疏散通道, 不占用消防通道;能在单位或企业充电的,做到充好电“ 满电回 家 ”。
三、安全充电我宣传。广大群众朋友要积极向身边家人朋友 宣传“ 飞线充电” 的危害, 引导家人、 亲朋在公共充电桩充电; 要自觉配合社区 、物业等单位对“ 飞线充电”的清理,着力形成 “ 时时注意安全 、处处预防火灾” 的良好氛围。
四 、违规行为我监督 。广大群众朋友要发扬“城市主人翁” 精神,发现身边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堵塞疏散通道 、“飞线充 电 ”等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导,一旦发现违规且拒不改正的行为 , 主动向公安、 消防等有关执法部门举报。
安全无小事,关系你我他。为 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 起手来,齐心协力当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领航员”“示范 员 ”“宣传员”和“监督员” ,努力打造文明 、和谐、安全 、幸福的居住环境。
砚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