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砚山县2022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和文山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2021年火灾形势分析的通报》(文消防委发〔2012〕2号)文件精神,防范和遏制发生安全事故。春节来临之际,2022年1月29日砚山县司法局分管安全和消防工作副局长唐华娇同志对砚山县司法局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消防栓和消防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用水、用电等安全生产和消防设备进行大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首先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就立即整改,对涉及专业技术的设备不能检验的,待与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接检验,再整改。如灭火器压力、灭火器是否在检验期内等,待与消防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接检验,再整改。
其次,通过在QQ工作群通知里,要求各司法所在春节放假前对办公区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截至1月30日16:00时止,全县11个司法所汇报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