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依法治县办: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部署, 我局结合自身职责,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202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是成立机构,提高领导能力。成立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按照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由分管领导抓工作部署,具体成员抓工作落实,积极贯彻国家、省、州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时上报相关资料,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县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一体化监管。在今年的全县安全生产大工作会上,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企业签订了《砚山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完善了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始终实施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三是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程”,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我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按照省、州有关行业标准要求已全部完成标准化达标。截至目前,我县1021企业有141家企业完成3级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四是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安排,我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并将之列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代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砚山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砚山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工作制度》,成立了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机构,并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处突能力。一是深化机构改革,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应急协调能力,完善砚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运行机制,成立砚山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抗旱救灾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灾火委员会,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了应急灾害事故处置效率,全县基本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二是制定预案,建立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2021年5月印发了《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目前正根据《文山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文件要求,撰写修改《砚山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砚山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砚山县非煤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砚山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砚山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砚山县尾矿库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砚山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7个预案,内容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这几具待报县政府审核后以安委办名义下发。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在原消防支队的基础上,乡(镇)组建了消防救援队,化工、矿山等企业建立了专(兼)职消防和其它救强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据统计,目前,全县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42支,其中,县级6支、乡(镇)级11支,队伍总人数达377人,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四是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保障到位。积极争取应急管理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除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正常业务经费外,还重点支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等基础能力建设,县财政安排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经费共计31.84万元,大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三)落实公共安全治理。一是道路交通方面,完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规划整治隐患治理607.04公里、改造加固2座四类桥梁和17座农村公路危桥。优化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险要路段限速标志和安全警示标牌2446处,完成2艘客渡船和1道渡口标准化改造。检查各类货运车辆共计1860余辆,查处各类货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287起,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3.7万起,扣留车辆8918辆,拘留68人。摸排非法开采矿产资源33个点,整治违法33起,行政处罚11起,依法关闭非煤矿山13家。二是持续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241套,中小学、城市幼儿园安装率达到100%,安装监控视频297套,监控探头8152个,全县学校“护学岗”设置率达100%。三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运行正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全方位闭环管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检查企业261户,下达整改指令240份,查出隐患985条,现已整改到位788条,整改率达80.1%;四是强化行政处罚,加大企业违法成本。2021年以来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件,收缴行政处罚罚款203.1588万元(其中行政执法罚款11.415万元,事故处罚191.7438万元);五是加大安全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砚山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和“国家防灾减灾日”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意识、应急救援以及减灾救灾常识,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特殊时期的应急自救能力。认真落实中共关于新时代加强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明确活动主题“法治强安、依法应急”。今年9月3日,根据“新安法”的颁布和实施,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全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化、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共15场次,共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各乡(镇)、村(社区)相关人员3000余名。今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宣传咨询56场次、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专题片108场次、开展安全生产学习培训会(讲堂)13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8600余份,集中展示宣传展板108块。通过宣传,使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救援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有效提高了群众救援技能,增强了全州社会应急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灾难能力。
(四)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各种法律法规。同时积极选派45人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种行政执法培训班,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为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工作。我局根据州应急局、县司法局执法检查的有关文件精神,督促相关股室和执法大队按照相关要求,对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和规范接受评查,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把“放管服”工作列入全局的重要议事日程,把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贯穿于全局的各项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非煤矿山行业、危化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等方面“放管服”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废止等进一步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四是规范工作流程,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事项进了行清理,规范了工作流程图并及时录入信息,确保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察实时到位。今年共录入6宗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行政服务、许可受理229件。其中行政许可156项、行政服务事项受理73项,已全部办结,按期办结率100%。五是加强审查力度,监督权力运行。明确各股室工作职责,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指导业务股室的文件制作和行政执法工作,对涉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按程序实施合法性审查,并对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六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对象并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同时为确保监督检查的频次和质量,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修订、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认真做好其它各项工作。一是及时传达学习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将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疫情防控指令传达到每位领导干部职工,要求干部职工扩宽宣传面,加强对亲朋好友的宣传,并要求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二是极枳组织开展“七城”创建工作,所包网格区的各项创建工作者有序开展,居民的各项创建意识有效提高;三是我局加强了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宣传、群众安全感满意度“12340”电话接听等政策的宣传,所包网格区的居民安全大感满意度有所提高,居民没有出现被网络诈骗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个别同志认识还不够到位,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机构联动不够顺畅。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州县成立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同时应将应急管理职责、消防管理职责、救灾职责、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应急救援职责整合划转给应急管理局,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只有救灾职责顺利划转,其他的职责仍然按原体制运行,部门之间的联动职责不够明确细化,甚至相互间不知情。一些社会应急联动处置任务出现“空档期”;三是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有的行业安全隐患点风险点较多,但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有的落实应急安全发展理念表面化、口头化,推进工作流于形式,满足于过得去、一般化。有的部门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形势盲目乐观,安全监管还不同程度存在“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重检查、轻执法和重处罚、轻预防的现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突出隐患整治不到位,还没有完全将预防工作做在前,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四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法治观念淡薄,诚信缺失,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依然存在,从业人员业自我保护意识差,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现象屡禁不止,人为不安全因素依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全覆盖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法治工作水平,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向好。
(二)落实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要求精神,理顺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未按机构改革要求划转到应急管理部门的,应尽快划转,同时要整合应急管理资源,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科学统筹消防、森林防火、自然灾害抢险、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队伍,增强应急管理能力。要加强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级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指挥、应急值守、信息处置、信息发布等制度, 促进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更加规范和高效,提高联动处置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消防安全》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企业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识和观念。要严格依法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高发、频发,确保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要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四)坚决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七城”创建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12340”电话接听政策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强化政策的宣传、检查、督促,确保我县疫情防控和“七城”创建等工作有序开展,为平安砚山、法治砚山、和谐砚山、美丽砚山打下坚实的基础。
砚山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