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领域、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的要求依法进行公开,遵循“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要求,扎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砚山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4年上半年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开情况
(一)2024年1月30日,车辆加油服务,采购金额35万元,采购方式:框架协议,供应商:中国石油文山分公司。
(二)2024年1月30日,车辆加油服务,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金额15万元,供应商:中国石化文山分公司。
(三)2024年2月27日,砚山县拘押场所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3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文山天翼食品有限公司。
(四)2024年4月18日,砚山县公安局看守所生活用品配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广南聚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五)2024年4月30日,砚山县248国道四个路口及隔离护栏交通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预算金额550万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昆明崛鑫工贸有限公司。
二、政府采购领域涉及项目公开情况
按照《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砚山县公安局政府采购领域涉及项目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了信息公开,至今,无投诉、举报等情况发生。
砚山县公安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