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要求,县教育体育局紧紧围绕教育体育工作,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强化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转变观念,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将我局2023年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2023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常态公开、统分结合、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原则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清单管理,扎实推进工作。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强化清单管理,建立动态调整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发布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2023年以来,我局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范围公开政府信息,编制了《砚山县教育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砚山县教育体育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试行)》
(三)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三审三校”。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明晰进场交易信息发布审核审查流程,通过起草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三校”审查核验,有效杜绝了错漏字、表述错误等信息发布问题。2023年以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单位公示栏、通达OA系统筹平台共公开相关信息150余条。
二、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和平台的作用。2023年,县教育体育局通过县政务信息平台公开政府信息125条,其中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3条,“三会提案”办理答复26条,教体系统决算公开45条,公示公告45条,信息公开9条。二是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和及时接听“12345”政府热线,截至目前没有接到“12345”政府热线接转事项及相关问题。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截至目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局虽然不断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获知信息需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内容不够完整;二是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三是实际工作与新时期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四、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努力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将我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扩大公共资源交易的影响范围,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力度。
(三)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公示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来满足公众获知信息的需求。加强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各股室按要求及时公开各类可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