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8〕180 号),以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要求,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扎实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开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涉及1项,为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2023年我局召开了新闻发布会1次,在砚山县政务网共发布了88条信息,其中提案答复16条、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12条、活动信息2条;涉及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主动公开58条,包括: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39条、行政权力3条、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7条(娱乐场所3件、互联网上网服务1件、营业性演出3件)。未涉及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药品(疫苗)及高值医用耗材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排污权交易领域、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方面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实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公开渠道单一,信息公开方式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网站为主受众群体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严格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及时把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情况在砚山政务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质量把关工作,提升业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制度和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制度。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