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砚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80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精神,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或监督公开,各行业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公开有关公共资源配置相关信息。现将具体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住房保障领域
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公开情况。一是砚山县 2019年铳卡警官小区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8258.27万元。范围涉及6个小区(警官小区、农行小区、地税小区、畜牧小区、文化小区、运政小区),涉及改造户数269户,改造栋数19栋,改造面积4.15万平方米,累计投资8258.27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经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开工率100%,完工率100%。二是砚山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EPC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6014.27万元。范围涉及5个小区(园丁小区、电力小区、建设小区、建行小区、保险小区),涉及改造户数269户,改造栋数20栋,改造面积3.158万平方米,累计投资6014.27万元。截至目前,完成园丁小区、建设小区、建行小区、电力小区、保险小区的居民楼改造,及地下管线及路面改造,开工率100%,完工率100%。三是砚山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6317.74万元。范围涉及5个小区(地矿小区、人行小区、嘉禾三巷、嘉禾四巷、嘉禾五巷),改造栋数20栋,改造户数260户,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累计投资约6317.74万元。项目于2021年8月开工,各参建单位已进场施工,目前已完成地矿、人行小区居民楼整体改造,及嘉禾一至五巷小区的管网改造,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四是砚山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2838.66万元。范围涉及2个小区(大兴街一巷片区、老县委小区),改造栋数23栋,改造户数288户,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累计投资2838.66万元。目前,已完成县委小区2栋楼房改造提升,及大兴街一巷小区道路路面恢复工程,开工率100%,完工率100%。五是砚山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概算总投资7416.04万元。范围涉及10个小区(烟草小区、工商小区、新财政小区、广电小区、检察院小区、卫生小区、恒丰综合市场、嘉园小区A、嘉园小区B、嘉园小区C),改造栋数79栋,改造户数948户,建筑面积9.31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710万元。目前已完成设计招标及设计方案优化,于9月底完成招标完成施工、监理、审计招标10月实现开工建设,开工率100%。
(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情况。已在砚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资金文件、农村危房改造等信息。一是严格按照六类对象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摸底排查,确定我县2023年度任务数211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168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数43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资金1.6万元,农房抗震改造户均补助资金1.5万元,已下达补助资金333.3万元。截至目前,县级已按项目的20%进行验收,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达到安全稳固住房要求。二是在政府救助平台共受理申请建房50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办理率100%。对政府救助平台上的申请及时审核受理,入户核实,做到申请一件,处理一件。对符合政策且有改造意愿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全数安排改造,改造一户、销号一户。三是建立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户,销号一户。截至目前,全县有2户因火灾导致房屋受损,分别是者腊乡六诏村委会马龙村小组高志品户;维摩乡普底村委会长箐村小组估金光户。两户已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纳入到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公开情况。已在砚山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分配方案、分配名单、分配结果、房源信息等。一是分配政策。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砚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照顾的原则(注:已完成抽房报名登记的分配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到场办理抽房、入住等相关手续视为自愿放弃,并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二是分配对象。在砚山县城市规划区内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经鉴定为D级危险房屋);家庭人均月收入在5500元以下(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劳动分红、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在砚山县建城区内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注:包括在城区内租房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区内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及灵活就业人员;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房源充足的前提下,公共租赁住房可作为棚户区改造居民、搬迁移民、国家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等群体的临时过渡安置住房(过渡期为一年)。三是通过住房保障申请进入轮候等待分配住房的家庭,按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接到通知的家庭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是否参加分配仪式抽签,在公示期内进行报名登记(可现场登记或者通过电话登记),直至符合家庭登记满为止。住房保障家庭应及时更新家庭变动信息及联系方式,如因保障家庭联系方式改变未到中心进行变更导致无法联系到申请人的,按相关规定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三是分配流程。公示及报名登记阶段。各住房保障家庭在接到电话通知后结合自身实际需求确定登记相应小区、相应户型。小户型住房的到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可现场登记或者通过电话登记),报名登记后须参加抽房仪式,报名登记时间;抽签抽房阶段:由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申请人进行抽签,采取先抽取排序号,再抽取房号的方式进行,未准时到场家庭视为自愿放弃住房保障,取消住房保障资格;入住办理阶段:已参加实物配租抽号的家庭,待抽号结束后,携带“选房确认书”、低保证到砚山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缴纳租金、保证金、垃圾代运费、签订“租赁合同”、缴纳小区物业服务费、向物业提交入住人员一寸半身照、领取房门钥匙入住。四是保障性住房分配现状。2023年砚山县保障性住房分配情况。针对轮候家庭共分配保障性住房385套,其中分配工业园区企业住房105套,解决了约1155人的住房需求;2023年砚山县保障性住房退出情况。今年6月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公示了一批违规使用公租房用户48户,欠缴费6个月以上的45户,清退违规转租转借住户14户,房屋闲置腾退35户,房产超标腾退36户,自愿退房155户。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
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结果公示等信息。截至2023年11月22日,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山县政务网”等发布相关信息44条。其中:砚山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1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7条;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16条。
三、矿业权出让领域
公开出让公告公示,交易结果,审批结果等信息。截至2023年11月22日,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19条。其中,矿产资源总体规划1条,颁发采矿许可证公告3条,中选公示4条,挂牌出让公告1条,成交结果公示1条,限期缴纳公告1条,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2条,矿业权到期预警公告3条,采矿许可证遗失公告1条,关闭矿山公告1条,注销采矿许可证公告1条。
四、政府采购领域
政府采购领域公开政府采购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项目预算金额、中标和成交结果、采购文件、更正事项、采购合同、单一来源公示、终止公告信息,以及竞争性谈判、磋商和询价公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有关处理决定信息,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和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考核信息。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数49个,其他相关信息共计公开了719条,含采购公告53条、采购结果公告60条、采购文件公开53个、采购合同公开553条。
五、国有产权交易领域
除涉及商业秘密外,公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让及出租等交易决策及批准、交易公告(包括交易项目概况、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等)、交易结果、有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共发布国有产权挂牌公告信息18条、交易结果信息13条。
六、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共发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信息106 条、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99条、中标结果公示信息9条、合同及履约公示信息 101条、异常公告信息13条。
七、排污权交易领域
排污许可权在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县级无排污许可权,故无排污许可权交易领域信息。
八、政府特许经营权领域
公开出租车和旅游汽车经营权、公交线路经营权、市政道路之外的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权、政府投资公共场所及设施广告设置权、其他可收益公共资源开发权及经营权等交易公告、成交结果等信息。共发布《砚山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砚山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砚山县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信息1条。
九、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
公开处置公告、竞买结果等信息。截至2023年11月22日,砚山县没有发生需要公开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方面的信息。
十、农村产权交易领域
公开依法必须招标的农村产权交易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结果公示等信息。截至2023年11月22日,共发布农村产权交易土地流转信息36条。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