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09:10:00     来源:县民族宗教局 阅读次数:39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便笺〔2024〕33号)要求,现将砚山县民族宗教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梳理总结并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2023年,砚山县民族宗教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律主动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砚山县民族宗教局积极主动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部门预决算、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复文等方面信息,通过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20条。按时编制发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积极向州民族宗教委投稿24条,运用文山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公众号发布砚山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情况,宣传推广“石榴红”系列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69号),2023年我局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三)政府信息制度管理情况

我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了《砚山县民族宗教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砚山县民族宗教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县民族宗教局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砚山县民族宗教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等7个制度,明确工作主体、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事项。严格执行审查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性审查、内容审核、文字校对,确保公开信息表述准确,避免发生信息泄露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把“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平台,通过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等栏目,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严格把关,没有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的问题。2023年度未收到12345热线。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统一部署推进。压实责任,明确具体办公室、具体人员、具体职责,及时整改监测发现的问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二是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职工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规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有关信息。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注重业务交流,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做到公开与不公开内外有别,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