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要求,维摩乡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全乡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监督,不断提高我乡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现将我乡2022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职责范围,强化工作落实。我乡不断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认真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乡主要涉及住房保障、政府采购领域等方面,为确保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乡及时将相关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名单、政府采购信息等进行公开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严格信息审核,提升公开质量。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发布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在信息的制作和发布上,我乡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的制度和程序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把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住房保障领域
认真贯彻落实《砚山县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政策》,并及时公开公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2年,共公开公示发放补助资金农户13户,共计14.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领域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采购的管理标准,依据省州县采购部门制定的配套制度规定,整个采购程序完全公开,确保政府采购的阳光交易。2022年,我乡在政府采购网平台上采购社保中心办公用品5项,合计26000元,其中夏普复印机1台16000元,洛克菲勒文件柜2个1300元,联想电脑2台8700元。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
我乡坚持公开透明、平等自愿原则,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开展招投标工作。2022年,我乡共完成项目招标8个,其中:维摩乡炭房二期集中安置区消防安全整改建设项目,中标价39.368439万元;维摩乡炭房一期、海子边集中安置区消防安全整改建设项目,中标价43.998815万元;维摩乡普炭路沿线墙体绘画项目,中标价23.55万元;维摩乡普炭路沿线裸体房改造项目,分3个标段,其中:炭房标段中标价126.2953万元,倮可者标段中标价247.3335万元,维摩、倮可腻标段中标价164.77万元;维摩乡海子边村委会浴仙湖二组、以那嘎、迷你克村小组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中标价29.76万元;维摩乡2022年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项目,分3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中标价355.804536万元,二标段中标价199.744305万元,三标段中标价133.857593万元;维摩乡倮可腻村委会阿额村小组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中标价578.814532万元;维摩乡海子边村委会海子边村小组污水治理建设项目,中标价380.3378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有待提升。我乡从事公开工作人员兼职多,且调换频繁,对文件要求理解不深不透,业务水平不高,影响工作推进。
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升。部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及时,出现过了时效才公布的情况,实际作用发挥受到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和规定的学习,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概念、新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
二是强化管理,规范提升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流程,重点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确保每个事项都能在有效的时间内及时进行公开。
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