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00:00:00     来源:县城乡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5692

2022年以来,县城乡综合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抓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22年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及时把需要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进行明确,通过砚山政务网及时公示《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7.砚山县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18.砚山县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增强政务公开活动的透明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部门信息,提高工作时效性。

(三)创新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砚山政务网发布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相关信息,通过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开放度、社会透明度、社会参与度、群众满意度。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将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特许经营工作作为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开诚信、择优采购、效益明显的采购原则。规范采购操作管理,督促代理机构按要求公开采购、招标信息,将“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特许经营权许可落到实处。

(二)规范操作,公开采购。一是注重选择行业内水准较高、信誉度较好的代理公司作为项目招标、采购代理,保障采购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作为采购人在招标活动中以身作则,在采购活动中加大招标投标的公正度和透明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三是在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过程中,立足实际,科学分析采购项目计划的依据、必要性与可行性,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最大程度降低采购成本。四是严格把控招标文件制作,进一步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切实保障政府集中采购、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工作在规范的轨道中运行,确保信息公开符合相应规定。截至12月13日实施政府集中采购项目4个236.55万元,其中:35座城市公厕市场化项目235.2万元,办公用纸项目0.75万元,公务用车加油0.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万元。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1个(砚山县城区共享电单车项目特许经营权招租),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山政务网共发布采购(招标)公告9条,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351项涉及的决定》(文政发〔2020〕32号)及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有关规定,调整14项涉及州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确认取消1项、行政许可取消1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3项,下放和属地管理9项。赋予平远镇县级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7项。共梳理行政权力清单338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子项24项),行政处罚299项(子项494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检查21项,其他行政职权3项。积极贯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确保审批服务事项录入网上办事大厅,为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供便利。并在单位一楼设置审批室,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来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7个工作日以内,提高了审批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截至2022年12月13日共办理审批政务服务事项600件(审批室568件,市政管理股32件),其中网上办理8件,窗口纸质办理592件,全部在承诺期内完成,群众好评率达100%。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领域罚没财物处置管理。一是制定年度学法计划,以股室为责任单位,督促本单位干部职工自行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分期开展全员学习培训,采取专家(法律顾问)授课、法制人员培训交流、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解读、学习。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年度法律知识学习达到60个学时以上。同时,按照县法制办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参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培训到位率达81%。二是加强暂扣罚没财物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台账清,并将暂扣罚没财物名称、数量(重量)、规格、时间、经办人等登记造册,加强日常工作痕迹材料、图片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暂扣物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查性和连续性,不断加强暂扣罚没财、物管理。截至12月13日,共发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2条,行政权力1条,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2条。三是加强对罚没款管理,实行收缴分离制度,被处罚人一律到指定的银行进行交款。截至12月13日,对占道经营、乱堆乱放、渣土车未密闭、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行政处罚703件(案件调查室691件,市政管理股12件)共处罚金104.43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股室、领导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把握不好,不及时,时效性不强。

三是无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时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特许经营权招租公告,抓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加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利企惠民政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府信息公示。强化依申请公开和12345政府热线回复,力求运作规范、便民利民,切实做到服务再优化,公开再强化,工作再提速,形象再提升。

(二)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各股(室)、大队要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主动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三)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工作保障。认真梳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缺补漏,完善公开目录,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真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明确单位信息公开目标任务,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首责,相关股(室)具体抓责任制,办公室牵头定期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