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180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民族宗教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2年上半年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汇报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项目推进情况
砚山县2022年“十百千万”示范引领项目情况。今年,县民族宗教局根据省级分配任务要求,实施“十百千万”项目5个,通过班子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实施项目为:1.平远镇木瓜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2.稼依镇同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者腊乡小竜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4.者腊乡八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5.八嘎乡三星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2022年3月31日,县民族宗教局组织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等7家部门对以上5个项目进行了评审,评审通过后,各乡镇根据评审意见修改项目实施方案报请县民族宗教局批准实施。因“十百千万”项目建设主体为各项目乡镇,建设资金由财政局直接划拨到项目所在乡镇,由乡镇自行开展项目的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工作。
(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点其他事项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重点公开涉及的其他八个方面的事项:1、住房保障领域;2、国有土地使用权领域;3、矿业权出让领域;4、政府采购领域;5、国有产权交易领域;6.、排污权交易领域;7.政府特许经营权交易领域;8.执法机关罚没财物处置领域。经过认真核查,上半年民族宗教局无以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
(三)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2022年上半年,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和单位公示栏一共公开37条信息,其中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25条、单位公示栏11条、建议答复1条。
二、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和不够及时,影响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部分股室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强,工作报送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文件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学习,增强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规范公开程序。认真清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平稳推进,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真正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信息公开实效性。对股室时效信息及时收集并做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