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47:04     来源: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753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全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政府债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和平台建设,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工作要点,圆满完成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67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涉农补贴信息1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4条,建议提案25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条,组织机构1条,政务信息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未收到单位和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根据县委要求,县财政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件,继续有效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及时对民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网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股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逻辑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资金按要求公开后,对财政资金的政策解读不多,不便于群众对政策的了解,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个别股室及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政策解读与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三是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等。2023年,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将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按照上级政府和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公开财政部门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政资金政策解读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使公开的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和知晓;三是切实加强对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指导工作,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进行严格把关。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融入各项工作中,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砚山县财政局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