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6:02:42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365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砚山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及需要社会知晓的政府信息,规范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信息公开渠道,按时发布公开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具体工作,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我局制定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按计划、按步骤有序推进。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1.梳理汇总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告服务事项清单,我局对公开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渠道等要素,形成县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县乡村振兴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审批、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登记等制度,加大对发布信息内容的审核,严把公开内容、项目、时效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等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政务公开建设,不断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和发布审查机制,准确界定公文等公开信息类型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公开。三是加大政务公开的调整力度。对相关政府信息积极进行调整,及时评估不予公开的信息,清理规范失效的政府信息。四是政务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计划安排、乡村振兴项目到户资金补助、政策法规和“权、钱、人、事”等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认真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通过推进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五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职责,认真编制我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依托县政府门户网,对我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工作流程图等进行公开公示,同时,建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办理回复监督管理制度和依申请内部工作制度等。

(四)强化监督,管理标准有序。2022年,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为抓手,摸清政务公开底数,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有效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五)着力完善,不断健全公开制度机制。2022年,我局充实完善《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机关内部主要事项公开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砚山县乡村振兴局规章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县乡村振兴局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和公开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87条,其中: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64条,通过公开栏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23条。具体公开事项为: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补助对象名单4条,部门预算公开及财务公开5条,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便民服务15条,“三会”意见办理答复27条,组织人事9条,党务3条,工作考核5条,单位内部管理2条,信息公开6条,工作事项公开6条,项目资金5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度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私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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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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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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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部门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主动公开意识薄弱,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2.文件公开率低,主动公开比例不高。

3.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将各项工作做到让人民满意。

1.着力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各股室人员对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常态化的位置,作为单位依法履职的主要内容来抓。

2.加大公文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文公开属性,严格起草单位拟不公开公文的审核把关,加大公文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3.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界扩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丰富公开形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对公开的信息收取过任何费用,也没有需要报告的其它事项。

 

砚山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