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21 00:00:00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阅读次数:246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35号)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为了切实开展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审查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每个股室确定一名信息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公开工作,做到了及时公开,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扎实有效。

(二)规范公开程序,不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符合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群众要求公开的、应当让社会工作或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社会密切关注的、政府给予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能进行公开的,认真做好解释说明,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透明度和效率。

(二)吃透相关政策,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文山州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三)加强监督手段,提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信息公开审批,根据公共资源配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国家法律及业务相关程序、规范要求进行审核,层层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进一步明确审查的职责分工,杜绝出现用词用语不当、错别字等影响政府形象的现象发生。

(四)主动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上半年,我局共公开信息23条,其中主动公开部门工作动态20条、部门预决算信息2条、报告类信息1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股室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够强,工作报送不及时。

(二)公开针对性不够强。主要体现在公开内容缺乏针对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需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的还比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规范公开程序,形成公开制度化。认真清理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完善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程序、流程,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信息公开制度化、经常化。

(二)提高公开的效率,做到及时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推动政府公开透明运行,促进各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思路,从公众需求出发,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多公开一些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内容,规范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