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6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42)要求,现将砚山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砚山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发挥好政务公开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作用,助力我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全县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建设、工作考核等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汇集发布相关信息27条;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605条;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313条;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相关信息475条;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栏目中公开相关信息175条,在“行政权力”栏目中公开相关信息38条,在“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栏目中公开相关信息211条,“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6条;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在“生态环境”栏目中公开相关信息155条,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栏目中公开相关信息87条;推进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在“稳岗就业”栏目公开相关信息156条,在“义务教育”栏目公开相关信息65条,在“国土交通”栏目公开相关信息63条,在“社会民生”栏目公开相关信息47条,在“养老服务”栏目公开相关信息16条;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在“政府数据/统计信息”栏目公开相关信息90条。
2.强化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在“政策解读”栏目发布文字解读89个,图文解读46个,视频解读1个;优化政策解读方式与渠道,积极运用新闻发布会、图示图解、卡通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方式开展政策解读;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府门户网站,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府门户网站留言板、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渠道,做到快速反应,维护社会稳定。
3.筑牢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出台了《砚山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登载并更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持续更新,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110条,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已按规定、要求和程序答复申请人。
4.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建设,已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任务,有序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全县在运行新媒体账号11个,其中,微信公众号8个,微博号3个;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整合,除上级要求保留的热线外,全县已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实现“12345”一个号码服务;提高政府公报服务社会水平,持续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强化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功能,共印发并网站同步发布政府公报12期。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1年,砚山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申请人均为群众,最终处理结果为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按规定答复申请人。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47 | 2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40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2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34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各级各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能产生的政府信息不多、质量不高,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够,对县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通知文件视而不见、见而不理,安排的工作应付了事,上报材料临时拼凑,不及时、质量低;二是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队伍极不稳定、流动性大、岗位变动频繁、身兼数职等,因工作衔接不畅、沟通衔接不及时、业务生疏等原因导致工作被动滞后;三是部分部门和乡(镇)在开展工作和行使职权过程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工作做得不细不实,导致群众通过12345平台、信访部门、依申请公开等渠道反映情况增多,对12345平台办理重视不够,研处不及时,超期办理风险持续加大;四是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落实还有待加强,对所起草的公文“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公开”四种公开属性研判不清楚,标注错误,没有认真对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行文;五是新媒体管理和信息发布不到位,没有认真学习《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新媒体信息质量有待提升;六是政策出台、解读和政策落地落实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比较薄弱,政策出台后,相应的解读滞后。
(二)改进措施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二是健全体系,强化保障,明确本乡(镇)本部门办公室为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主管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随意更换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人员负责,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政治意识、思想意识、公开意识;四是强化落实,提升水平,县政府办公室通过电话、QQ群、微信群等相关即时通工具,及时指导推进乡(镇)和部门工作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