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县应急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以及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重要决策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在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企业、行业协会的意见,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使各项政策符合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在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时,同步发布征求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2021年县应急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2期171项、行政服务事项受理110项,均已在砚山政务网进行公示。
2. 重要工作部署执行公开。紧紧围绕2021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我局的重点工作,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 常态化信息公开。围绕“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内容,形成主动公开目录,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2021年因领导班子调整变动,3月应急局党组以(砚应急党组发〔2021〕8号)文件下发局机关各股室并在砚山政务网相关栏目上进行公示。
4.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六稳”“六保”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救灾减灾防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对下拨2021—2022年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在砚山政务网进行了公示。
5.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2021年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70户,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企业4户,并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进行了录入公示。
6. 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和举措,做好简政放权、“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标准化等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7. 财务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内部审计、专项审计以及年度预决算、招标采购、“三公经费”以及各专项资金使用信息等情况,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等公开;落实有关加强审计工作的规定要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今年在砚山政务网上和云南省预决算公开监督平台公开2020年部门决算1期,2021年部门预算1期。
8.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今年对政协九届五次111号提案进行了答复并在砚山政务网进行了公示。
9. 政策措施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决策、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的整体方案,主动跟进解读。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涉及股室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2021年对《砚山县地震应急预案》除了在OA发文进行了解读外,还在砚山政务网进行了解读。
10.舆情和社会关注回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社会关注热点,以及行政审批的堵点痛点,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主动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11. 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并及时发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工作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申请办理工作全过程记录,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没收到行政机关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县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够到位,部分股室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研究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形势较单一,网站栏目更新频率和新媒体公开信息数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畅通工作渠道,除了利用政务网站外,积极将高质量信息利用砚山融媒、家在砚山等APP进行推广,让信息公开方式广泛宣传。
三是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