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3 15:23:26     来源: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阅读次数:312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砚山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砚政办发〔2021〕94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将砚山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示,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砚山县城乡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砚华东路103号,联系电话:0876-3136669):

强化主动公开内容公示,修改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地址、时间,申请表、流程图等内容,一年来,未起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文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公示公告、征求意见8条。“领导班子分工”、“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公示共3条。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行政许可830条、行政处罚2988条,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办理行政许可3件,砚山政务网公示燃气经营许可证目录5件。公示暂扣物品处理公告、专项整治信息8条。共收取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有偿使用费44.6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收取垃圾处理费386万元统一用于支付垃圾清运工人工资、车辆维护费、燃油费。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不存在答复不及时、不规范,告知不全面,答复主体不适格,形式要素不完备,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5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工作重视不够,未能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文件要求抓好公文公开属性界定。二是政策文件、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解读不及时、方式单一,多为文字解读。各股室要在政策文件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解读,尝试图形图像、视频、动漫等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三是单位微信公众号管理待加强。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抓实每天更新发布1条信息,每2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四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种类有待加强。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公示,加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六稳”、“六保”,公共资源配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政府信息公示。强化依申请公开和12345政府热线回复,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行政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共111条,其中:党务党建4条、公示公告1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共资源配置公开2条、组织机构领导班子3条、预算公开1条、决算公开1条、食品安全1条、安全发展2条、稳岗就业1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3条、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8条、行政权力2条、行政许可及其他管理事项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意见征集4条,人大建议7条、党代表提案2条、政协提案20条,魅力砚山10条。并在砚山融媒、家在砚山、单位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及时公开。受理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95件,砚山政务网转办件30件,人民网转办件2件,群众来电来访来信158件,州县部门信访转办26件,已全部按规定时限、要求进行办结;办理绿化工程骏工验收15件,设置单位公示栏1个,无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兼职数为1人;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为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