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7月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21 00:00:00     来源:政府办 阅读次数:5758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7月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请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存在问题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很少过问工作,导致在工作落实上标准不一,程度不同,甚至严重滞后。二是部分部门和乡(镇)仍未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制度》(砚政办发〔2018〕143号)要求,公文公开属性标注不规范、不准确,甚至不标注,所撰写的“解读材料”、“解读方案”过于粗糙随意,达不到帮助群众理解政策为群众服务的目的。三是12345政务热线案件处理不及时,存在拖一拖、等一等的情况,有超期办理风险,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多次催办才办结,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单位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回复群众不具体、不细心、不明确,影响了群众满意度。四是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每个工作日推送至少1篇文章,每两周推送1篇原创文章的要求,如:砚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二大队微信公众号7月份未能按要求做到每个工作日推送,工作日内多次出现不推送情况;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强,多为单边推送发布,与网民互动能力不强,解读文件和政策不足、不及时,服务功能比较局限。五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不到位,上报材料不及时。如: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68号),要求每月报送工作落实情况,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平时不注重抓工作落实,临近上报材料时才去翻阅文件对照梳理,现编现造、敷衍了事。

二、相关工作

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68号),请各级各部门认真对标对表,积极落实好各项工作,并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本乡(镇)本部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杨道能,联系电话:0876-3123099,QQ:690210119)

三、其他要求

一是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要主动学习相关文件,全盘掌握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主动过问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工作落实,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圆满完成。二是遵循依法、及时、高效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务必标注清楚标明该公文属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或“此件不予公开”四种属性中的一种,并对“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不予公开”的理由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说明;认真撰写“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创新图文、图表、动漫等解读方式,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确保各类政策让群众易读易懂。三是强化12345政务热线办理工作。扩大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追根溯源厘清问题本质,部门合力化解问题;突出办理效率和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好评率,把12345政务热线办成群众的“暖心线”。四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达到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互动回应,密切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及时处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强化政策解读,积极推送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多为群众提供多元化的信息服务。五是全面梳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文件和工作,强化日常工作管理,做到领导、人员、工作“三到位”,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