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1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5-12 00:00:00     来源:政府办 阅读次数:5649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1月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请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政策类文件及解读执行方面

全县共有14个乡镇和部门涉及23个公文未按照《条例》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43号)、《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两者混淆不清,导致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仍以政务信息类为主,未能严格按照《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砚政办发〔2018〕166号)、《砚山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砚政办发〔2018〕253号)、《砚山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砚政办发〔2018〕262号)、《砚山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砚政办发〔2019〕88号)等文件要求主动向社会公开本级本部门日常工作中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

三、2019年度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及国务院及省、州、县相关要求,全县共需发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及乡镇共有49个(其中:政府机关28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党的工作机关加挂行政牌子的单位5个、乡镇11个)。能够按要求及时发布本级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的仅有14个,仍有35个乡镇及部门未能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12345”政务热线及新媒体运营方面

一是全县1月份共接件8件,县司法局在州级部门通知催办下仍未及时按要求办理政务热线接件,严重影响了全县政务热线的正常运行,请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于2月29日17:00点前将整改情况(纸质)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政府办公室。二是当前全县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3个(具体为:县政府办公室1个,县公安局2个),1月份县公安局在运行的2个政务新媒体中仍有1个未达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文件要求,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认真清理本部门开设的各类政务新媒体,切实按要求抓好运行维护,树立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于2月29日17:00前将整改情况(纸质)由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政府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