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府新闻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00:00:00     来源:县政府新闻办 阅读次数:5954

一、总体情况

一是制度日趋完善。制发了《砚山县委县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关于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及工作方案,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均设立了新闻发言人。二是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事业取得的重大进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等举行新闻发布活动,新闻发布的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对一些民生关注的事件,新闻发布往往都能够在第一时间来举行,发布新闻、解疑释惑。全年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媒体座谈会共12场。三是形式越来越灵活多样。发布政府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运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党务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有关信息,全年在县级新闻媒体刊播党政各部门公示公告76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 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新闻发布的时效性还不能很好地体现,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一些重要部门信息发布的经常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强化。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开展做到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针对一些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不经常的问题,研制相关措施,督促信息公开朝着规范化、经常化发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传播的影响力,满足公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