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7-16 00:00:00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阅读次数:6117

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1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43)要求,现将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报告如下。

1、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段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所、机关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政府信息汇总梳理和协调各所及机关各股、室、队、中心按照规定报送公开政府信息等日常工作,同时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按要求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包括: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提供制度保障。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制定并公开了《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增23

2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和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认识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全面,未能满足公众需要,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立足单位职能,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的信息发布。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部分股室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把握不准;三是政务网站及新媒体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增加人力、物力投入,确保运行良好。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经办人员,分管领导 ,确保事有人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

二是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主动性 。工作人员要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加强信息报送的主动性与及时性 。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保密审查制度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健全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