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和公众关切及需要社会知晓的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注重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和工机制制。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制定下发了《砚山县扶贫开发局2019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确保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为目标,不断规范和完善党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规范政务公开建设,不断提高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扶贫项目到户资金补助、扶贫政策法规和“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2019年,我局不断完善了14个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机关内部主要事项公开制度》、《砚山县扶贫开发局向政府信息查询点提供主动公开》、《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砚山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和公开栏公开党务政务信息93条:一是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82条(其中:党代会提案办理答复4条、人代会建议办理答复21条、政协提案办理答复6条、党务公开2条、重点项目及工作14条、机构人员及领导分工2条、资金计划及使用11条、项目政策解读3条、扶贫项目到户补助对象名单公示4条、政府及部门信息8条、部门预决算1条、人事招聘公示3条、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公示1条、龙头企业和致富带头人信息2条)。二是通过公开栏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11条(其中:党务公开3条、作风考勤2条、职级晋升1条、资金使用1条、公务员年度考核1条、先进个人推荐2条、其他1条)。具体是:
1、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不断拓展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告信息、结果公示信息等得到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一是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县政务网信息平台公开扶贫项目资金计划安排11条、扶贫项目及重点工作14条、扶贫项目到户补助对象名单公示4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1条。二是通过公开栏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11条。
2、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接到三会建议提案31件,通过县政务网公开三会建议提案答复31条。
3、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我局通过县政务网发布发产业扶贫项目政策解读3条,主要领导做客视听文山行风热线直播间,向社会传递精准脱贫相关信息和政策意图。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重大关切回应情况。年内我局没有接到政务网络舆情。
5、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年内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办理件。
6、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我局目前主要通过县政务网站和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开,没有建设任何政务新媒体。
7、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年内,我局没有接到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和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诉讼案件以及举报投诉。
8、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情况。我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于8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根据县司法局文件规定,我局不属于行政执法主体,无行政执法事项。
9、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2019年,我局建立和完善了《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告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砚山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砚山县扶贫开发局政策文件解读制度》、《砚山县扶贫开发局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砚山扶贫开发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度》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和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私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及不足: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信息公开范围广度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