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便签〔2020〕3号)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砚山县财政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砚山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砚山县砚华东路68号;邮编:663100;电话:0876—3126918;传真:0876—312295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砚山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砚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4条,主要侧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布机构设置和相关工作职能,领导班子分工情况;二是财政相关法规、本局政务动态及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情况;三是政府采购法规,采购执行情况等;四是会计管理和会计报名考试等信息;五是财政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政府“12345”专线查询保持畅通,接听率100%,文山州政府“12345”平台转办的4件工单按时处理回复。六是农开项目和“美丽乡村”项目申报批复及实施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2 | 本年减少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969.6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个别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内容不完整。个别股室及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认识不到位,对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财政管理工作意识不强等。政务公开内容还不十分规范、全面;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等。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具体措施如下:加强对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指导工作,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进行严格把关;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公开政府预决算的要求,对标对表公开内容;开展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在开展公开工作期间进行内部通报。同时,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融入各项工作中,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砚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