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52号)文件要求,特编制2019年度干河彝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邮编:663113,电话:0876-3838554)。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我乡共发布政府信息74条(其中:在砚山政务网发布59条,其他平台及公示栏发布15条):精准扶贫3条;政务资讯30条;政府信息公开13条(其中: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条,“三定”及“十定”规定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政府信息年度报告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条(其中:医疗防疫1条,财务金融5条);通知公告13条;信息公开9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文字解读2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3条,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总体情况1条)。
(二)重要文件政策解读情况。一是建立解读制度,规范政策发文。建立《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制度》(干政发〔2018〕46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乡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施政水平。二是坚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在政策性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同时采用“线上+线下”模式,结合农村工作实际,采取进村入户解读,群众会解读等多种解读方式,保证政策宣传解读到位。2019年我乡制定政策性文件3个,文字材料解读2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在发展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方面,做好相关公开工作。2019年共公开三大攻坚信息8条。其中:脱贫攻坚信息3条,污染防治信息4条。二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今年10月,完成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项目5000余亩土地收储及400余冢坟墓搬迁工作,并将征迁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在政府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三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今年在政务网公开《砚山县干河彝族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文山州2019年第1季度厉行节约指标统计表(干河乡)》及《干河彝族乡2018年度部门决算》,确保了财政项目公开透明。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设立窗口,打造“一站式”服务。我乡为民服务中心设置9个服务窗口:医疗服务窗口,养老服务窗口,民政服务窗口,财政惠民服务窗口,计生服务窗口,司法服务窗口,三权三证服务窗口,村级服务党政服务窗口,村级财务服务窗口。窗口服务部门权责清单做到“应进必进”,不存在“人进事不进”“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等问题。二是开展二维码创新运用。在今年的医疗、养老参保缴费采用手机线上缴费,方便群众在家自主缴费,无需到窗口进行缴费。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并发布《干河彝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明确接受申请的线上线下方式,加强与综治办、乡纪委的协调联动,畅通申请处理渠道。四是加强对“12345”政府热线平台管理。2019年,接收平台转办件3件,转接成功率100%,办结率100%。2019年,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乡提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公开制度规范情况。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相关基础工作。机构改革后,在政务网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1个,下属事业单位“十定”方案7个。乡党政办在拟制公文时,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对公文明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拟不公开的理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12 | +84 | 39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12 | 1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虽然我乡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与上级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不够规范性;二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样等。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四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2020年,我乡将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领导讲话、民生资金使用、社会维稳、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三是扩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充分运用好砚山政务网公开信息渠道,不断扩大公开途径,加大新闻媒体、为民服务中心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四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