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砚山县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66号)和《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砚政务发〔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特编制2019年度阿猛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阿猛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我镇充分利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进行政务信息公开。本年度报告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阿猛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阿猛镇文兴路16号,邮编:663103;电话:0876-3830025)
(1)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办、中心、站(所)负责人和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公室的工作机构,由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收集、整理、制作、初审、发布、更新、维护等工作,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交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镇先后制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一系列配套制度,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的通知要求,我镇根据要求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并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四)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逐步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载体、做好运行工作。提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7 | -30 | 32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5.9516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重视力度不够。个别中心、站所和村委会负责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是形式,没有必要认真抓,公开形式和内容较单一。
2.公开内容和形式不完善。一些部门没有完全按照《条例》和《规定》以及县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和要求落实;有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流于形式,公开的内容不全面、不够及时,个别站所对动态性的内容没有及时更新。
3.镇内人员变动更新快,缺乏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于人员变动较快以及缺乏专业指导培训,镇上没有专职专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给此项工作开展造成了一定难度。
4.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不足。由于镇级财力困难,对政务公开投入不足,没有资金建设、运营和维护微信、微博等网络公开软件平台;硬件方面,很多公示栏橱窗破烂,不能及时得到修缮,影响信息公开。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对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的个别站所和村委会加强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2.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按照新要求,严格标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各项工作和监督制度,扎实推进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3.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的技能培训。针对人员变动快、业务不熟等情况,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多组织业务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以便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4.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探索公开形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按照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解读、回应,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争取在各村委会设立一个固定的永久性村务公开栏,优化网络管理平台,进一步发挥公众微信平台信息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充分发挥其效用,并辅以广播、流动宣传车、公开信等形式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