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紧跟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的相关内容,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结合林草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行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局长周定海任组长、副局长高应恒、朱刚、权保文、黑绍刚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张云、卢应磊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局年初通过编制《砚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砚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砚山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文件,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有程序、有计划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涉及林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在林草方面的相关政策;有关涉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文本;林草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林草局在森林防火及自然灾害等重大突发性事件预警、发生及处理情况;单位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办理制度、权利义务、办公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情况;林草局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检查的项目、依据、内容、结果等情况;涉及向人民群众收费的法规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其服务内容、程序、时限、纪律等情况;林草局重大投资项目招投公示、资格审查、议标、中标以及项目实施验收完成情况等;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精准扶贫和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以及人事编制、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等。我局重点加强了对民生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重点项目及重要工作完成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人事变动等方面的公开工作,在砚山县政务网及林草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1)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工作
2019年,在林草局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木材运输证1278份、检疫证1277份;网上审批木材采伐申请书879件,均采取前台受理、后台办理方式进行,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次。行政执法查处案件1起。
(2)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数量
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3)群众来信来访数量
2019年度我局接受群众来信来访8件,处理8件,办结8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4)林业信息发布情况
2019年共公开林草简讯60期,在云南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网发布森林病虫害信息12期,在砚山县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公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信息10期。
(5)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7件,答复7件;党代会代表提案1件,答复1件;政协会提案2件,答复2件。10件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分别答
(6)平台建设
2019年12345政府热线综合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共收到办件信息2件,办理完毕2件,所有办件均已答复当事人并归档。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采购领域办理的公开招标项目共有5个,分别是:省林科院提质增效合作项目、砚山县林草局2019年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砚山县林草局2019年森林防火物资储备采购项目、砚山县林草局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林草植被建设封山育林补植补种及封山育林碑项目、2019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项目。采购总金额1757.084万元。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868 | 11 | 87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2 | 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757.08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利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9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到位
由于我局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全部都是代理公司发布信息,工作对接上还存在未按要求及时全面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情况,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与社会公众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缺乏稳定的职能机构和人员队伍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越来越宽泛,特别是以政务公开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后,很多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能体现在不同的部门,但很多部门没有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延续性。
(三)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
思想与行动存在偏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下一步工作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将结合实际,积极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着力在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上求突破;二是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责任,细化公开内容;三是以公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回应,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