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做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通知》(砚府办电【2019】4号)有关规定,2018年度砚山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下:
一、总体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安监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3名工作人员负责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各股室,形成“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股室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对原制定的主动公开、投诉受理、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补充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做相关制度。相继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安监局网站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
1、充分发挥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安监信息,并按时公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公开指南。
2、在政务办公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安监局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
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是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2018年该载体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现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把砚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照《条例》,截至2018年12月30日, 政务公开信息 61条:其中事故通报12条;其他信息公开37条;涉及党务事项12条;政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法规政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财政资金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面达100%。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以及建设项目等热点、焦点性问题,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
2018年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负责本单位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得到及时更新。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今年我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0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的6个审批事项、两个服务事项全部应用云南省政务服务审批平台。其余的两个审批事项(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03版)》的通知,文改办发【2018】4号、《砚山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梳理完善和报送权责清单事项目录的通知》砚审改办发【2018】3号、《文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文安监发【2018】31号通知要求,我局及时的调整行政许可目录和行政权责清单报编办。但由于《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原来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县局没有这两个事项,而事项名称是省级部门配下来的,还不能开展前台电子许可办理,现在我局办理只能用纸质办理,存在系统外运行。)1个公共服务事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在国家安监内网上审批)。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
2018我局无提案办理。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2018我局开展【图文解读】《砚山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点规划》.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2018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征求意见书、政府信息受理回执、流程及流程的说明。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9、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一)完善传统公开形式。利用局机关公示栏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提供安全要闻、通知通告、政策法规、事故快报、办事指南等政务服务信息,方便群众联系或办事。截至2018年12月30日, 政务公开信息 61条:其中事故通报12条;其他信息公开37条;涉及党务事项12条;政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法规政策、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财政资金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以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多方面的工作,公开面达100%。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开支以及建设项目等热点、焦点性问题,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
(二)开启网络平台问政。开通“12350”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办结群众来信来电来访4起,按时办结率为100%。
(三)全面实施了“双随机、一公开”,全方位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及许可数量进行看公开。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安监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相继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机制、申请受理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等具体要求。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安监局网站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