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2018年度】砚山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4 14:25:11     来源:文广体旅局 阅读次数:286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精神,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在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内容审核,进一步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成员。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股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并指定4名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各单位,形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股室及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二)建立健全制度

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受理须知、主动公开、信息定期报送等规章制度,制定《砚山县文广体旅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及《砚山县文广体旅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强化审核力度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要点,规范了信息发布内容、格式和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

(四)加强培训力度

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并按要求进行及时贯彻落实。组建了由14名信息员组成的砚山县文广体旅系统信息员队伍,并通过会议培训等手段,不断提高信息员业务素质。通过学习培训,明确了目标任务,深化了思想认识,提高了业务素质,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涉行政执法、三重一大、便民服务、两学一做、文化遗产、安全生产、财务公开等方面的内容。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9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13条、便民服务类信息15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8条、精准扶贫类信息9条、两学一做类信息25条、三重一大类信息2条、文化遗产类信息17条、业务培训类8条、财政预决算公开3条、部门动态类信息1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

充分利用新媒体,县广播电视台及图书馆均开通微信公众号并及时发布信息,2018年,微信公众号“福地七乡”共推送新闻消息224期,吸引粉丝17534人,近一个月内消息点击量达26.6万次,点击人数达12.01万人。企鹅平台,共收到留言965次,吸粉656人,点击量21.8万次。编发手机报50期,新闻210条,“云南通 砚山县”党政客户端编发消息 310 条。

(三)“三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共收到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三会”建议、提案共40件,其中,主办33件、协办7件。具体为:党代会提案协办1件;政协提案主办18件、协办3件;人代会建议主办15件、协办3件。于6月25日邀请提出建议、提案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面商会议,就答复内容进行集中面商。

我局主办的33件“三会”提案建议中,涉及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方面的10件、农村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3件、文化遗产保护及发展方面6件、广播电视建设方面1件、社会文化体育发展方面的2件、重大项目建设1件;协办的7件中,涉及旅游发展规划方面的4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件、遗产保护1件。

目前,政协提案能够及时办理结束的A类件13件,年内能够办理的B类件1件,暂时不能办理的C类件4件;人代建议能够及时办理结束的A类件5件,年内能够办理的B类件3件,暂时不能办理的C类件7件,均已完成答复及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总体进展较为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不足,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专题业务培训,开展工作检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加强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学习《条例》,进一步扩大《条例》宣传效果,建立《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

4.加强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大群众参与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保密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