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了《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指定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具体事宜,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证。我局按照新条例及时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斜街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对未公开的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通过政府网站、单位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报刊等方式,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水利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情况。按有关规定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工作,将工作机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以及法规规章、工作动态、决策信息、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财政管理、人事信息、行政职权等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和发布,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信息公开情况。截至目前,2018年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451条,其中,政务网公示265条,微信公众号公示120条,单位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66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我局围绕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信息公开、公布。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我局以水利窗口建设为重点,优化和改进政务服务情况,推行网上办事、网上审批。全面公开实施企业法人、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截至2018年12月底共计办理事项41件。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我局及时进行答复,并及时将答复全文在政务网进行公示,截至2018年12月底共计公提案答复163件。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对需要进行政策解读的文件我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认真编写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同时做好解读材料的公开和回应工作,充分利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政府热线等渠道扩宽解读途径,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七)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我局2018年度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事件为0件。
(八)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18年度依申请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为0件,不予公开政府信息为0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我局严格按照分工要求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到“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对新开设的“砚山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为规范和加强“砚山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建设,我局结合实际制定“砚山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在政务公开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人民群众的留言、评论及相关问题,通过动态发布、主动回复、积极疏导等手段强化正面宣传,做好舆情防范与应对、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情况。我局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为0件。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砚山县水务局
2019年1月18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填报单位:砚山县水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5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