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做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砚府办电〔2019〕4号)要求,现将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细则》,依法、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坚决公开,尤其认真做好了社会公众特别关注的便民服务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工作,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砚山县交通运输局通过砚山县政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公开各类信息共171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全年公开财务信息10条、项目建设招投标信息9条、行政许可1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实施“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行动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职权责清单,没有企业开办、企业设立、公章刻制等行政权力。
(二)实施“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行动
1.根据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公路项目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涉及的《公路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事项法定时限为20工作日,目前承诺在10日以内,《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事项法定时限为90工作日,目前承诺60工作日,其中《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完工后验收事项,不属于全县投资项目审批总时限不超过 50 个工作日的规定的范畴;
2.经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的工作,不存在上述情况;
3.砚山县交通运输局积极配合县并联审批中心做好项目前期选址,并提出相关意见;
4.由于县级单位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计划引入第三方服务的模式进行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事宜,目前此事项正在进行中;
5.待第三方服务模式引进之后,将属于投资项目管理范围的专家论证、评审、技术审查,按要求进入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管平台登记并向社会公布办理进程。
(三)实施“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行动
1.砚山县交通运输局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内部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不存在“信息孤岛”和“行业壁垒”的情况;
2.已录入进驻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办理的行政许可、内部审批与公布的权责清单一致,不存在“应进不进”和“清单之外有审批”的情况;
3.今年在云南省政务网上大厅办理事项为1件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2016年自然村进村道路施工许可批复),砚山县地方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网上许可事项因在录入时归入投资备案许可类,不能在线上办理,经向县审改办汇报后,同意在系统完善前,允许在线下办理,今年共办理5件(①云南添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设平交道口 ②云南添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砍伐公路行道树③李作文砍伐公路行道树④砚山县迴龙水库管理所穿跨越公路埋设管线⑤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穿跨越公路埋设管线);
4.不存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办”的数量为“0”的情况。
(四)实施“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行动
1.砚山县交通运输局根据职权责清单,所管辖的公路路政、海事、工程建设管理等行政许可,由于砚山县政务服务大厅办公条件限制,县交通运输局受理行政许可案件较少,服务大厅并没有专门受理窗口,把交通运输类事项受理窗口归集在综合类窗口。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砚山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各股室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安排
一是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流程有效运作。
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梳理,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研究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局属各股室对办事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深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了解。
五是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改善和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是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应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发布。
十四、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砚山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span style="font-size: 16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