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事实和理由:
我与大华威尔公司(董事长杨勇学)于2016年8月1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砚山县江那镇通广路三星坝(羊街社区斜对面)预售商品房。我已遵循合同要求按期付清了房款总价274200元的(30.71%)84200元,但大华公司由于多年建房手续未办理清楚、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回笼资金来建设房屋,使得房屋建筑工程停滞,我靠在外辛苦打工攒来的首付购买住房,历经6年却迟迟未交付,在此期间多次与董事长杨永学协商,宽容其交付期限,现在杨永学却“跑路”,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血汗钱即将化为泡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劳动群众(另外还有50-60多家业主)的合法财产,特向领导反映求助!
请求:
1、请求一:请求大华威尔在限定期限内(2021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好相关建房手续,完善基础设施(硬化道路、安装排水管道、通水通电、建造绿化等)将房屋交付业主。
2、请求二:(请求一执行不了请求执行请求二)请求退还原告已付款84200元,并支付购房合同第九条逾期处理办法以及2018年2月5日补充协议逾期交付约定,两种违约金共52175元,合计应退还136375元。
3、请求三:砚山县大华威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旦被宣布破产、或被银行抵押、或被拍卖,业主应优先获得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