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4【标题】卖车商户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压占导盲线经营
【答复】张先生: 您好! 关于您反映“卖车商户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压占导盲线经营”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9月13日9时30分,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聚福苑小区临街铺面现场调查,发现确实存在汽车销售商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车辆经营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已向汽车销售负责人宣传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关于严禁擅自占道经营的规定,并要求立即整改,挪移占道车辆。汽车销售负责人表示已知晓,并挪移了占道车辆。今后,若发现汽车销售商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车辆经营问题,建议拨打砚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投诉举报电话0876—3122947进行反映,我们将及时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9-02【标题】建议中午不要搞课后服务了
【答复】家长: 您好!您通过书记县长信箱反映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砚山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砚教体通〔2024〕13号)规定,各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之后,结束时间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作好衔接,各校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时段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经调查核实,目前未发现有学校在中午安排课后服务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想进一步了解反映的具体学校和课后服务安排情况,得到的回复是您没有反映过这个问题,无法再进一步核实,若有此情况请明确具体学校。 感谢您对砚山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9-02【标题】生活费补助
【答复】高女士:您好! 您于2024年9月5日在书记县长信箱咨询“您家孩子是否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信访件,县教体局已收悉,并进行了核实,现答复如下: 您的孩子高某翔2024年春季学期在砚山县一小就读三年级,当时属于“因病因灾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不符合“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条件。学校结合您家实际困难,已经免除了400元一个学期的课后服务费。在2024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认定时,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数据,您的孩子高某翔(现就读砚山县第一小学四年级)、高某宁(现就读砚山县第一小学一年级)均认定为“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按照政策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学校将会开展评审、审核、资金支付等工作,资助标准为625元/年/生,一个学期发放一次。您可以结合实际向学校申请减免课后服务费。 感谢您对砚山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9-02【标题】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答复】王先生:您好! 您在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反映的“盘龙乡拖支白村村口(兴建水泥厂方向),村道路与县道交接处T型路口,有一个宣传墙,出村时,无论左转还是右转,视线都被该墙阻挡,存在安全隐患等等”信访事项已收悉,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9月18日,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您反映的问题属实,该墙为“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宣传墙。2024年9月27日,县交通运输局已安排工作人员拆除了宣传墙。我们工作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向您告知了该宣传墙的处理情况。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幸福平安!
2024-08-30【标题】关于公办学校法定节假日不放假
【答复】彭女士: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领导信箱留言的问题转由我局办理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复如下: 经核实,砚山县第一中学严格落实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中秋放假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星期天)12:20放假离校,收假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14:00—17:00返校上晚自习。由于部分同学的家长在外省打工,不在身边陪伴,这些同学选择留校度过中秋节。为了确保留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度过一个愉快的节日,学校特别安排了部分教师到校进行自习辅导,并组织了集中过中秋节、校内观看电影等活动,以丰富留校学生的节日生活。 感谢您对砚山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8-27【标题】安装红绿灯
【答复】罗女士: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应的情况,2024年9月6日上午11时00分,已对您进行电话回访,您反映映曙光路与各谐路、溪谷路、环城路交汇处安装红绿灯的问题,交警一大队民警已向上级部门汇报,并已把此路段归属在计划建设的范围,因政府财政困难,短期内没有项目建设计划。您表示理解,对此解答很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8-27【标题】农村房产证办理
【答复】杨先生:您好! 您通过“县长信箱”给县长的留言反映的问题,已转由我单位调查办理,现对您提出的信访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户房屋建于2005年,同村和你户一起建房的其余都已拿到相关房产证,只有您户未办理到相关房产证。经咨询房产管理部门,您户的房屋信息只有围墙围着的土地面积,没有房产相关信息,因此房产证无法办理。关于您户没有房产相关信息的原因,县级相关部门未告知我单位,建议您到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详细咨询办理。 感谢您对江那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8-26【标题】饮用水问题
【答复】王先生:您好! 您通过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领导信箱留言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是平远镇长坡嘴村的用水问题。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会同砚山润地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到平远镇长坡嘴村实地查看生活供水情况,经现场走访3户农户并查看农户自来水,发现水质有异味、有异物,反映问题属实。经现场查看供水水源及供水设施后分析研判:导致水质差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稼依水库径流区降雨偏少,水库库水位较低,由于长坡嘴村抽水泵站前池位于水库库尾(梭落底村脚),前池水位较低,水质很难保障。整改方案:1.润地公司将敦促供水管理单位加强水厂管理,加大水质处理的用药、水池清洗等工作管理力度力争尽快提升水质,确保供水片区群众用上干净水;2润地公司积极加强同县水务局沟通联系,尽快协调从上游回龙坝水库调水补给稼依水库,增加水库库容量,提高水源的水量及水质,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供水片区群众的用水问题。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
2024-08-25【标题】变成汪洋的惠祥小区
【答复】李女士: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主要反映的是近期惠祥二期淹水问题。自6月份以来,因雨季较为集中及降雨降水量过大,致使城区及惠祥二期出现淹水现象。针对惠祥片区淹水问题,县人民政府已安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排查,待问题排查后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症施药,有效解决小区及路面淹水现象。您反映的其他问题因表述不清楚,我局无法核实,如有疑问可到我局咨询或投诉。 感谢你的配合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8-25【标题】整改平远一中
【答复】张先生: 您好!您通过砚山县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安全管理工作等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实现教育教学目标,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规范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行为习惯,形成系统管理体系,培养学生独立能力,砚山县平远第一中学实行学生全员寄宿制度。 经核实,平远一中严格落实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教师值班值守制度,对作息时间、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严格管理,专人负责夜间巡逻,宿舍管理员和值班教师定时巡查宿舍,关注学生的睡眠情况和身体状况,确保住校生在夜间的安全;学校每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学生矛盾排查,根据班级管理的情况和需要,班主任会通过谈心谈话、悄悄话信箱、小纸条等多种形式开展学生矛盾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发生校园欺凌或安全事故。如您的孩子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住校,您可以向学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书面申请。 感谢您对砚山县教育体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