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0【标题】对接到劳动保障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深思及申诉
【答复】张先生: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店确实存在高某离职后未及时结算支付工资事宜,执法人员随即要求您烧烤店及时支付高某应得工资,您店已于2024年4月7日当天结算并支付了高某工资。该工单投诉人身份证号码栏显示,高某出生日期为2008年12月。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砚山县劳动监察大队于2024年4月10日对您店招用高某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办案程序,该案已经进入行政处罚先行告知阶段,2024年5月30日,案件承办人已依法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您。2024年6月4日15:07左右,我局接到书记县长信箱转办的标题为“对接到劳动保障局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深思及申诉”信件,随后我局工作人员于当天15:46左右,打电话联系您,建议您抓紧时间在《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规定的时限内提出(或提交)相关陈述和申辩意见,您已表示同意。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28【标题】电费欠缴不告知单方面断电合法不
【答复】王先生: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您核实,因您所住房层属于租住房,电力公司没有您的备案信息,所以电费缴纳无法通知到您,您表示问题已得到解决,并且县供电局工作人员已和您作了相关缴费流程解释,您表示满意。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5-26【标题】关于党校门口乱画停车位影响住户出行的问题
【答复】市民: 您好! 关于您反映“门口画停车位影响出行问题”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为着力解决县城区交通秩序混乱问题,缓解砚山县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居民出行通畅率,提升城市居民出行、居住质量,我局在该路段规划设置了停车泊位。针对您反映问题,我局组成工作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存在影响出现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已经安排工作人员对该路段停车泊位重新规划、设置,避免影响周边住户出行。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25【标题】关于怡警苑狗叫声扰民的情况
【答复】张女士: 您好! 关于您反映“怡警苑小区22-4赵姓业主养狗狗叫噪声扰民”的信访件,我局已收悉,并及时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实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5月29日18时44分,我局执法人员到怡警苑小区22-4住户进行调查核实。22-4住户业主表示宠物狗只会在屋外有人路过时偶尔会叫。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向22-4住户业主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饲养宠物的有关规定,要求22-4住户业主采取措施,尽量避免饲养宠物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22-4住户业主表示知晓。若再次发现22-4住户业主宠物狗狗叫噪声扰民问题,建议您拨打我局投诉举报电话0876-3122947进行反映。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23【标题】村干部不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答复】 您好!针对您所反映的关于八嘎乡凹嘎村委会凹嘎村小组干部王某敏同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的问题,以及该同志之子王某春乱开采村集体山地,并转租他人使用的问题,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核实,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1.木料老板徐某某长期在凹嘎村小组运输木料,导致凹嘎马某田家房背后至布者山路段损坏严重,为保证此路段能正常通行,徐某某找凹嘎村小组王某春用挖机修缮此路段,工价1500元,并已全额支付给王某春,除此笔费用外,徐某某没有支付其他费用给王某敏,故不存在反映中所述的王某敏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侵占3万元道路损坏赔偿金问题。 2.反映中所称的凹嘎村松山坡与龙老一组接交界处的杉树林地,据了解,在2007年凹嘎村小组分集体松树时,凹嘎村小组分为4个小组,村小组把松山坡与龙老一组接交界处的杉树林地分给第四组,第四小组因此杉树地面积不大、不好分配,未将林地分配给农户,通过村小组开会讨论,同意该片杉树以1000元的价格出售给龙某贤户,土地为集体所有。2024年3月王某春在未取得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将林地进行开采,现该地块翻耕起垄未栽种未出租。2024年6月17日,村小组召开群众会,会议决定由集体收回此地块,挖倒的三棵树由集体处理,村集体不支付王某春开挖地块产生的一切费用。 反映中所称的凹嘎村小组布着山集体林地,据了解,此地块为桐果树地,1983年土地到户时,集体已将此桐果地块分给卢某快、李某明、马某秀、王某敏4户农户。此地块放荒多年,现为杂木树地,2024年2月王某春在未取得集体同意的情况下,将此地块进行开采,并对外出租。2024年6月17日,王某春与卢某快、李某明、马某秀、王某敏4户农户达成一致协议,2024年此地块由王某春栽种管理,2025年归还4户农户栽种,王某春开挖地块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王某春本人自行承担。 以上为我乡工作人员核实处理情况,敬请知悉。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5-21【标题】学府豪庭楼道部分出入口处建绿化带且无残疾人、婴儿车等专用通道
【答复】先生(女士): 您好!您给领导信箱留言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学府豪庭13栋一楼入口右手边、16栋一楼入口两边均种植绿化带,挡住出入口,住户出入不方便,且所有楼房均无残疾人、婴儿车等专用通道”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并联系开发商到学府豪庭进行现场对接核实,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学府豪庭13栋一楼入口右手边、16栋一楼入口两边均种植绿化带前留有空地,并不影响出入口正常使用,对于所有楼房均无残疾人、婴儿车等专用通道的问题,目前我局已催促开发商尽快在台阶处设置无障碍坡道。 感谢您对社会事务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20【标题】饮用水健康
【答复】王先生: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县水务局现场核实,盘龙乡拖支白村小组供水现状为自来水,水源为新民水库,管理单位为砚山润地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原水通过净化消毒后供应至盘龙片区。针对新民水库水质差,有臭味的问题,由于受旱情影响,新民水库水量不足,目前用底层水供水。水库底层沉积的淤泥会导致水质出现浑浊、有臭味的情况,但在放水一段时间后水质便能恢复正常。我局将督促砚山润地水利工程开发有限公司加强对供水设施、净化消毒设备的清洗频率,适当增加净化消毒药品的用量。积极向上级争取水库清淤项目,主动回应群众反映的供水方面的问题,主动服务,确保盘龙片区供水正常。 祝您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19【标题】平远镇丰湖湾小区前面铺面尚客冷饮店深夜扰民
【答复】周先生: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平远镇丰湖湾小区前面铺面尚客冷饮店深夜扰民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5月27日我镇执法队已联合文广中心、人居办、派出所等部门人员前往进行核实处理。执法人员已对经营者深夜扰民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经营者即日起晚12点后不得播放音乐、不得再出现深夜扰民等行为。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2024-05-17【标题】施工路段挡板过高,影响行驶。
【答复】郑女士:您好! 您通过领导信箱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是是近期县区里各路段在施工。施工的挡板太高了,七都广场段和教育局下来一点的小巷里都是在十字路口上,车辆想要安全通过路口都得停车下来伸头看对面是否来车,挡板过高影响车辆过路口时的安全性。能否适当的降低挡板,让过路口的车辆能相互观察到对头车。根据建设施工管理规范:城市临时施工围挡,主干道不得低于2.3米,次干道不得低于1.8米。请市民朋友们通过路口时停车或驻足观察后通过,由于城市管网改造给市民群众生活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2024-05-13【标题】郊址城陆晓然家父亲聚众赌博
【答复】张先生,您好。 5月15日我局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江那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蹲点部署,2024年5月27日15时许,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查获9人在砚山县江那镇郊址社区郊址村凉亭处用扑克以“捞腌菜”的形式进行赌博,民警将以上9人依法传唤至砚山县公安局江那派出所调查处理。江那派出所立为行政案件查处,案件编号:砚公(江)立案字〔2024〕222号。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下一步,江那派出所将近日内在郊址城安装10个监控设备,并继续加大辖区内违法行为巡查及打击力度。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支持,祝你生活愉快。